为指导我国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注射用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临床试验指导原则》(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曲妥珠单抗(Trastuzumab)是由 Roche Pharma (Schweiz)Ltd.研发的一种重组 DNA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含人 IgG1 亚型框架,互补决定区源自鼠抗 p185 HER2 抗体,能够特异性地作用于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uman 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2,HER-2)的细胞外部位第 IV 亚区,竞争性阻断人体表皮生长因子与 HER2 的结合,从而抑制肿瘤细胞的生长。
原研注射用曲妥珠单抗(Herceptin,赫赛汀)最早于1998 年 9 月 25 日获得美国 FDA 批准上市,2002 年进口中国,目前获批的适应症为:(1)转移性乳腺癌:本品适用于HER2 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作为单一药物治疗已接受过 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早期乳腺癌:本品适用于 HER2 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接受了手术、含蒽环类抗生素辅助化疗和放疗(如果适用)后的单药辅助治疗。多柔比星和环磷酰胺化疗后序贯本品与紫杉醇或多西他赛的联合辅助治疗。与多西他赛和卡铂联合的辅助治疗。与化疗联合新辅助治疗,继以辅助治疗,用于局部晚期(包括炎性)或者肿瘤直径>2cm 的乳腺癌。(3)转移性胃癌: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或 5-氟尿嘧啶和顺铂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转移性疾病治疗的 HER2 阳性的转移性胃腺癌或胃食管交界腺癌患者[1]。
曲妥珠单抗在欧盟和美国的专利已到期,其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成为热点,目前 FDA 和欧盟已批准多个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上市。本指导原则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发布的《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2]基础上,结合该品种的特点,对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的临床试验策略和方案设计要点进行探讨,以期为研发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药品监管部门当前的观点和认知。随着科学研究的进展,本指导原则中的相关内容将不断完善与更新。应用本指导原则时,请同时参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和其他国内外已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